教人[2007]39号
各镇乡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经区编委同意,今年全区面向社会共招聘60名教师补充到部分中小学任教,现根据本区实际,制定选聘教师实施办法。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农村缺编学校选聘为主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职高所招医学、电子电工及财经专业教师选聘条件及办法另定) 1、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和宣州籍师范类应历届专科毕业生。 2、户籍在宣州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已办理编内聘用手续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学科及人数 (1)高中(含职高)27人: 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5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3人,医学2人,电子电工1人,财经1人。 (2)初中(13人): 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2人,生物1人,音乐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3)小学(20人): 英语10人,音乐2人,美术2人,计算机6人。 四、选聘办法 1、缺编学校在区编办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向区教体局上报所需学科教师计划数,区教体局汇总并报区编委审批后,公示选聘教师实施方案和学科教师选聘计划分解到校情况。 2、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一门学科进行报考,不准兼报。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本科生可选择高中教师报考,也可选择初中或小学教师报考;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初中教师或小学教师报考。 3、本次选招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后依据成绩高低按学科选招计划数1:2比例择优参加面试(按此比例若出现并列情况者则一同进入面试)。 4、报名期限截止,若学科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达不到1:3,该学科则不开考。学科计划调整到其他学科。 5、开考前,区教体局通过会议研究将招聘学校排列顺序(见《宣州区二00七年学科教师招聘计划分解表》)进行公示,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后,依据选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所列顺序的招聘学校进行推荐上岗任教。 6、严格按学科招聘计划录取,考生最后笔试面试总成绩若出现相同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取舍。 7、所有报考者均填写《宣州区2007年选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诚信报考书》,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或选招录取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选聘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地选聘教师考试。 8、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选聘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持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办理入编聘用手续,2007年7月31日前提供不出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者将视为不符合选聘条件,并取消其选聘录用资格。 五、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1日—25日。 (2)报名地点:区教体局人事科档案室。 (3)报名手续 ①历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报名。 ②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应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 ③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 ④报考者如有工作单位并与单位签定了聘用合同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介绍信。 ⑤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填写《宣州区2007年中小学选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报名费100元、一寸同底半身免冠照片2张。6月7日—8日考生持报名缴费凭证到区教体局人事科档案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6月10日上午8:30—11:00 (5)笔试内容、范围及试卷结构比重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全卷满分为100分。试卷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①公共知识部分(约占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及其在教育教学中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世纪教师素养》(师德篇)。 ②教材教法部分(约占20分):包括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等。 ③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分):报考高中教师所考查的知识涵盖大学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向下延伸;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所考查的知识涵盖大学专科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向下延伸,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包括阅读理解和写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包括实验能力的考查。 2、面试 通过笔试,分学科按选聘计划1:2比例初选入围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通过教学试讲形式考查被选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关于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入编聘用 选聘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合格者经区编委审批后推荐上岗就业,实行聘用制管理并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给予办理编内聘用手续。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办法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和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宣州区人事局 宣州区编办 宣州区教体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政府、区监察局、区财政局
附人3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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